【干货】火热报税季,你需要知道这五大申报常识,必需收藏!
来源:http://www.hxgf.org 发布时间:2019/3/15 14:24:30 作者: 浏览:2095
说到报税季,确实给广大会计伙伴压力倍增。报税季工作繁多,单只是准备报税材料就很是麻烦。为了让整个报税过程更简明,华厦小编奉上纳税申报五大常识,为各位企业主和会计人排忧解难。
1、企业没有应纳税款还需要按期纳税申报吗?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非居民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4、个人所得税零申报等于没有纳税申报吗?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5、企业虚假纳税申报会受到哪些处罚?
纳税人出现虚假纳税等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新的税法和政策不断落地施行,这些变化为公司企业主和财务部门带来巨大挑战。上海华厦将为您及时解读层出不穷的税收政策,剖析政策实施前后的税负差异。通过华厦定制的财税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助您轻松安全度过报税期。
1、企业没有应纳税款还需要按期纳税申报吗?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非居民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4、个人所得税零申报等于没有纳税申报吗?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5、企业虚假纳税申报会受到哪些处罚?
纳税人出现虚假纳税等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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