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上海工作签已逾10万份,魔都已成“圆梦之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9/5 13:16:10 作者: 浏览:2450
截至去年底,上海共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10万余份,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逾1.8万份,占比超过18%。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发证数量、A类外国高端人才许可证发证数量均稳居全国首位,并呈明显上升趋势。在许多外国人的眼中,上海不仅使人流连忘返,更是他们“梦”开始的地方。
12条新政策实施
4方面核心内容
8月1日起,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通过实施更加务实的政策,对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进一步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依法保障外国人才在中国工作生活的合法权益。12条新政策主要涵盖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
二、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包括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
三、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
四、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
其实,对人才而言较实际的政策,就是发放年限不低的居留权,并且允许携带家人同行。
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根据过去的规定,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即所谓“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分为四类:任职类、投资类、特殊贡献类和亲属投靠类。其中,任职类申请人必须满足任职单位类别要求和职位级别要求。
新政降低了任职类和特殊贡献类申请人的认定门槛,赋予以下三类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资格:
第一类: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
第二类:在华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
第三类: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学历或在国家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
新增的三个类别中,第一类人才可视为对特殊贡献类申请人的扩充,第二类和第三类是对任职类申请人的扩充,覆盖人群较广。
外国人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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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厦企业一站式服务供应商,十年品牌沉淀。业务也包揽了注册公司(独资、合资、外资)、税务筹划等企业服务,同时也可为外国人才办理在沪工作签、帮助企业引进外国人才,办理过程中,专业的代办人员全程一对一提供咨询与协助。更多内容请咨询:400-000-6480。
12条新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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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
二、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包括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
三、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
四、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
其实,对人才而言较实际的政策,就是发放年限不低的居留权,并且允许携带家人同行。
哪些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根据过去的规定,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即所谓“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分为四类:任职类、投资类、特殊贡献类和亲属投靠类。其中,任职类申请人必须满足任职单位类别要求和职位级别要求。
新政降低了任职类和特殊贡献类申请人的认定门槛,赋予以下三类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资格:
第一类: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
第二类:在华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
第三类: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学历或在国家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
新增的三个类别中,第一类人才可视为对特殊贡献类申请人的扩充,第二类和第三类是对任职类申请人的扩充,覆盖人群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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