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不自查就稽查!员工长期工资5000元,到底有没有毛病?
近期,全国范围内(包括上海市)已开始对这类企业“查水表”,“金三系统”通过数据比对及预警,对企业进行大力抽查,被抽查到的企业,要求自查并提交“情况说明”。
看完上面这个截图,大家可能会有个疑问:税务局具体在排查哪些问题点呢?
排查情况一:企业大部分员工工资均为3500或5000元的情况
为什么主要稽查这两个薪资金额呢?因为个税起征点原来是3500元,调整后是5000元!许多企业为了规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基数,把员工工资申报固定在3500或5000元,而实际则远高于该金额。这类就属于偷逃个人所得税。
排查情况二:企业虚报多名退休工人工资的情况
一般的企业(除一些50、60工程的企业),如果企业员工50人,其中40人为退休人员,且退休人员工资都在5000元或以下的,那就有可能被怀疑有利用退休人员信息“虚报工资”的可能。这种虚报的做法,属于偷逃企业所得税。
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企业,多数没有对应的银行流水,无法向税务局提交合规的证明材料。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必须避免偷逃个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老板:偷税漏税非小事,企业自查尤重要。
企业自查的要点
在税务局着手严厉稽查前,企业务必自行“稽查”在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自查要点,请老板们及时自查,尽早更正!
1、企业是否虚报/少报员工工资?
部分企业为了逃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通过虚报员工工资的方法来逃税,公司员工的工资普遍都是3500元或5000元。这种做法会被列入主要稽查范围,企业请及时自查,按实完成整改,并向税务机关更正申报。
2、员工补贴是否申报个税?
公司为员工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需要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发放工资的手法。
3、企业是否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员工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发放是否合规一查便明了。
4、企业是否虚开发票进行抵扣?
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华厦小编提醒:如果您的企业确实存在上述问题,请在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整改、更正申报。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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